沅陵县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活动
沅陵县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政法委转发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沅陵县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普法讲师团和法学会为依托,组建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团,选择10名以上素质高、宣讲能力强的法律专业人士、学者、律师分别深入到省市驻沅单位、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举行专题法律巡回宣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法律巡回宣讲活动,切实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应对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增长的法律素质和能力,努力实现“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的目标,为“富民强县”战略顺利实施和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讲对象 (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经济管理、金融管理部门机构的领导干部; (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四)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企业下岗、待岗人员。 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本次专题宣讲活动的重点对象。 三、宣讲内容及方法 (一)有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预防化解国内金融风险,做好财政金融、对外贸易、市场投资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知识; (二)有关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方式方法与法律知识; (三)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 (四)有关建立诚信机制、规范市场行为、预防和打击经济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知识。 讲课人员由沅陵县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讲师团成员的专业特长、个人意向和各地、各单位具体讲课要求进行合理安排。讲课方式分为专题讲座和相关法律串讲两种方式,以专题讲座为主。具体方式由各举办单位自行选定。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题法律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局长向明光任组长,副局长匡靖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治县办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法制宣传股。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题法律巡回宣讲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和沟通联络工作。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为宣讲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五、经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县局成立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活动领导小组,组建专题法律宣讲团,制定宣讲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3-10月)。组织法律宣讲团成员按照计划安排深入到各级党政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举行专题法律巡回宣讲。3月上旬,县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团举行成立仪式并开展首次专题法律宣讲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制定具体考评办法,12月份对各地开展宣讲活动进行督查考评,评选先进进行表彰。 六、宣传报道 在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每两个月小结一次情况,并按时填报相关业务统计表。要在及时收集、掌握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一)采取出版专刊、开设专栏等形式,加强对专题法律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为宣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广泛运用远程教育、广告传媒、手机短信等新媒介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