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验收工作,为六五普法开创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进一步规范我区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实现依法行政之目标,我区特制定了《蒸湘区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具体的内容有:
一、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应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及做好总结,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指导,同进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得较好的部门单位,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将进行经验总结给予推广、表彰。
三、法律水平考试是考察区直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年区直机关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当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及本系统本部门组织的法律考试。对组织考试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考试较差的单位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