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健全制度 完善保障 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安化县地处湘中偏北,总人口95万,是一个山区大县,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三五”普法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四五”普法被确定为示范单位。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全县“四五”普法工作要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进取,争创全国先进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2002年以来,我们继续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断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努力探索贫困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路子,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保障,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建立键全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运作 2002年以来,我们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六项工作制度,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1、建立健全拟任领导干部法律资格考试和培训制度。我县全面推行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坚持对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拟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凭证任命;成绩不合格者取消任职资格。2002年对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32名领导干部分批进行了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县委书记符定安主持召开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全县新录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公示期间一律查验普法合格证,试用期满转正前一律进行法律知识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任命。首批试用期满的5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已全部接受了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此举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严格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我们把全县200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科学设置工作目标,具体明确到全县30个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年终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全县各单位逐一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治理”和“双文明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县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表彰奖励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14个、先进个人11名,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3、全面推行“四五”普法合格证制度。我们在全县16000多名国家公务员、干部、教师、医务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普遍推行了“四五”普法合格证制度,坚持把实施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逐年登记在普法合格证上,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2002年对36名年度学法考试不及格人员的记功授奖资格坚决给予“一票否决”,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为全面提高机动车辆驾驶员法律素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订了《关于在全县参加营运驾驶员资格培训的人员中实施普法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开始在机动车辆驾驶员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决定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驾驶员证照办理的重要依据,为全县驾驶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4、逐步推行进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我县制订了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明确规定县法制总校和县政府法制办每年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并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取消行政执法资格。2002年对全县3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5、坚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我县各级各部门成立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一律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明确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我县柘溪林场因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未达到60%,我们坚决追究其领导责任,否决了林场场长的年度优岗奖励资格和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 6、继续完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我县制订《安化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办法》,对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参考、制卷、监考、巡考、阅卷、登分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实用性。全省2002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中,我县根据省市要求,严格按照“统一制卷印卷、统一设置考场、统一考试纪律、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的标准,组织全县160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并于12月初在县法制总校对全县145名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不及格或未参考人员统一进行了补考。 二、大力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去年,我们通过健全工作网络,建立法制阵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培育推广典型,全面强化了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1、健全工作网络。2002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县建法制总校、乡镇建法制分校、村建法制夜校、组建普法学习室、户建法制园地的五级“农村普法网络”。县法制总校建有两间空调教育和成套电教设备,举办了3期领导干部和普法骨干法律培训班,并为安化培训了大批法制专业人才。全县各级建起法制分校30所、法制夜校700所、普法学习室2300个、法制园地两万多个。广大群众通过“五级普法网”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和培训,普法教育面达到90%以上。 2、建设法制阵地。2002年以来,我县积极建设法制桥、法制路、法制橱窗,各级各部门都拥有了自己的法制宣传阵地。县普法主管部门和县文化部门在县城东坪修建的法制桥,设有法制宣传橱窗64个,坚持每月举办法制板报展览一期,刊出法制板报64块,成为县城10万群众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县直91个局级单位中65个建立了法制宣传栏,全县30个乡镇普遍建立了2-4个法制宣传橱窗。柘溪镇、滔溪乡、清塘镇等乡镇60%以上村居委建立起了自己的法制宣传栏。县计生部门还筹资150多万元,在全县公路主要路段沿线设置了法制宣传标语牌8000多块,建立了遍布全县的法制路。县依法治县办和县文明办正着手把5公里长的县城沿河街建成“法制一条街”。县有线台举办了《法制之声》栏目,县报社开辟了《律师说法》专栏。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02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8次。5月份,组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26个县直部门统一参加了“送法下乡”、“上街法律咨询”、“法制板报巡回展览”等3项大型活动。30个乡镇普遍开展了“出好一期法制宣传专刊、开展一次送法入农家活动、建好一个农村普法网、发行一种普法教材、办好一个培训班、培育一个依法治理示范村”的“六个一”活动,在全县农村普遍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年底,组织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建设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21部与公民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安化报》刊登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全县公民踊跃参与,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公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大力培育推广典型经验。为尽快探索出适合安化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方法,我们培育了13个县级“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示范试点单位,由13位县级处级领导分别挂帅定点联系,负责试点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县委书记挂帅的试点东坪镇中学,以开展省级德育课题“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研究为契机,把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养列入学生素质教育和重要内容,成功探索出一套以学校为主体、家庭与社会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2002年7月,我县被评为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为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开展作出了表率。 三、全面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年来,我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完善了保障机制,实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的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因县政府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2002年我们适时调整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19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年召开2次全体成员会议和组长办公会议,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领导小组充分履行职责,全县“四五”普法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签发、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的主持召开,都由领导小组组长县委书记亲自负责,年度学法考试、年终考核、骨干培训等重大活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积极参与,有效地推动了全县“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2、形成工作合力。2002年以来,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运行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各部门支持、配合、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形成了部门联动格局。2002年的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我县共设考场360个,在县组织人事部门等56个单位累计抽调巡考监考人员480人次,确保了考试的顺利有序进行。为搞好“12、4”法制宣传日“建设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县建设局、农业局、计生委等8个部门筹集资金3万共同编发资料、发放奖金,确保了活动的成功开展。 3、加大投入力度。安化是一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县乡两级财政都很困难。但我们坚持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不断加大投入。县财政每年都为县依法治县办划拨6万元专项经费,2002年县财政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办公经费预算(下转13面)(上接19面)增加到8万元,年底又追加了5000,确保了全县普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被确定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县后,县委县政府筹集专项资金32万元,为县依法治县办专门购置宣传车一辆、电脑两台、高规格法制宣传设备一套,有效地改善了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