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湘潭市岳塘区环境保护局环保110接到群众投诉:岳塘区荷塘乡正江村依然有塑料造粒加工企业在生产。通过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摸底发现,丁冬青、李心浩、邓忠发三家塑料造粒加工厂正在生产。我局执法人员在取得该三家造粒加工厂的违法行为的证据后,要求丁冬青、李心浩、邓忠发立即停止生产,自动拆除塑料造粒加工生产线。岳塘区环保局局长方炼勇同志在听取执法人员的情况汇报后作出批示:岳塘区塑料造粒加工有反弹之势,监察大队要有断根之举措,巩固专项行动之效果。2012年2月20日在岳塘区荷塘乡正江村,由岳塘区环保局组织,岳塘区荷塘乡政府、岳塘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三家塑料造粒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关闭三家违法塑料造粒加工企业专题会议。会议上,通过我局对塑料造粒加工工艺前景、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项目论证的分析、政府的态度及法制宣传,三家违法塑料造粒加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塑料造粒加工工艺没有前途,会议最终达成一致:在2012年2月27日前,丁冬青、李心浩、邓忠发三家塑料造粒加工厂自行拆除塑料造粒加工生产线。2012年2月28日联合检查时,丁冬青、李心浩、邓忠发三家塑料造粒加工厂已自行拆除塑料造粒加工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