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衡南县普法考试补考的通知
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我县自2008年11月23日分别组织各级各类普法考试对象进行了年度学法考试。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普法对象未能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按照省、市要求,我办将组织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人员进行一次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考的人员 县直机关未参加2008年度普法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地点: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2、考试时间:2008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 3、其它干部补考(教育系统和乡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十二月一日至五日统一到县依治办领取试卷。 三、考试内容 《湖南省“五五” 普法2008读本》及其相关法律知识。 四、要求 1、杜绝代考,代抄和互相抄袭; 2、参考人员按要求携带《普法合格证》作准考证用; 3、参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考场,按考号对号入座; 4、参加由县依法办组织补考的人员,每人收补考费10元,于十一月二十八日交县依治办。 衡南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