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我县举行市级劳模低收入补足发放仪式,全县22名市级劳模每人领到了720元到6000元不等的全年生活困难补助金,让他们再次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真心关怀。
据悉,根据常德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从2011年1月1日起,决定对市直低收入市级职工劳动模范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月收入不足1400元补足到1400元。根据规定,我县此次共有22位困难劳模符合条件,发放补助金5.19万元。
发放仪式上,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蹇在斌指出,劳动模范是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劳模精神是引领时代进步的光辉旗帜,他们在安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关心和爱护劳动模范,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他希望广大劳模能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无论在任何岗位,都要继续发扬劳模精神,为安乡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还希望广大劳模能保重好自己的身体,与工会组织多沟通、多交流,支持和理解各级工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