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大回访”
新晃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大回访践行科学发展观新晃县司法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以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为落脚点,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服务大回访工作,为六十周年国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本次回访的对象为四个服务(即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依法决策、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社会稳定)的服务对象,包括接受专项法律服务的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企业(公司),建设项目(工程),职工群众以及接受矛盾纠纷调处的当事人(单位)等。通过开展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切实提高把握规律、化解矛盾、指导工作的能力,做到以回访促工作,以回访促整改。新晃县司法局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