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12年1-5月份
民生100工程法律援助办案完成情况汇报
2012年,市政府给我县下达的办案任务是法律援助160件。截止5月,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63件400多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94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7件(其中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索赔、人身损害赔偿等76件),涉及金额2百多万元,刑事辩护案件7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应援尽援,援助率达到了100%。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了我县社会秩序稳定,为构建和谐永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的《永兴县2012民生100工程实施意见》(永办[2012]49号)文件精神,县司法局于2012年3月13日组织召开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会,传达贯彻了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1年永兴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全面安排部署2012年的工作。会上下发了《2012年民生100工程法律援助办案任务及案件办结进度表》(永司发(2012)3号),提出了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援助力度、进一步强化办案进度和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等六个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全县各乡镇分别组建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由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调解员加入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此举改变了以前由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自行组织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做法,提高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的组建规格,将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到乡镇级人民政府,有效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
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也是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保障。我县今年将法律援助经费直接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实行实报实销,保证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
二、兢兢业业,应援尽援,援助率达到100%
日常法律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子女抚养、老人赡养、追索劳动报酬、工伤索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上。对上门咨询的群众,无论是否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无论是否经济困难,我们都给予免费解答,确保援助率达到100%。 在日常法律咨询时,我们实行法律门诊式咨询。对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县法律援助中心都及时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咨询事项,工作人员一是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详尽的法律咨询,指导他们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免费为群众提供与其咨询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本;三是对咨询事项明显违法或不合情理的,工作人员都耐心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进行心理疏导,尽可能降低他们的心理期望值,说服他们放弃奢望,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通过这种门诊式法律咨询,畅通了群众的涉法诉求渠道,前来咨询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得到了法律援助,无理取闹的得到了说服教育,需要诉讼的明白了如何去打官司,对抗情绪激烈的知道了如何依法维权,把各类社会矛盾纳入了可控范畴。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索赔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太和乡24小时成功调处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2月4日,太和工业园公司职工樊国亮因工死亡,一起简单的工伤死亡赔偿纠纷,因该公司处置欠妥,激化了矛盾,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后经太和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并促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平息了事件。
对所有涉及追索赡养费的案件,都由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员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再行起诉。对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援助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找利益结合点,力促双方和解结案。对重大群体性案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全程介入,帮助承办律师收集证据,确定办理方案,引导当事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如:安仁县洋际乡的肖新发等40多名农民工到永兴新人民医院工程打工一年多未发工资,集体讨薪案件,前期已发生几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经县信访局引导,农民工40余人集体申请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努力下,农民工拿到了部分工资,剩余3万多元,承办律师已为其准备材料向永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农民工情绪稳定,准备依法维权。
法律援助解决的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直接体现了以人为本, 关注民生、保障民生问题。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远远大于其为群众挽回的经济利益和免收的法律服务费用,以及政府投入的法律援助经费,法律援助体系已经成为一项面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成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寻求法律服务帮助的重要窗口;成为党委政府了解民心、掌握民情、关爱民生的重要阵地;开辟了解决群众涉法诉求、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疏导群众不满情绪的一条新的、十分重要的渠道!对解决群众涉法事务的困难和需求,减少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紧张度,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我县2012年启动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法律援助中心规划设计严格按照《湖南省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标准》的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的要求建设好。力争2013年8月底完工投入使用。
2、推动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服务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
3、协助省市组建并做好12348法律援助热线,确保12348法律援助热线正常运转,积极推进律师值班制度。
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