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树司法所接受调解后,经调查了解得知:丧生儿童系两堂兄弟,惹祸的积水坑是一年前附近几户人取土形成的,积水坑所在的山系另一村所有,已承包给个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分析:积水坑所处位置在山坡上,距公路有一定距离,造成孩童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家长监护不力;但作为取土者未及时回填导致形成积水坑亦具有一定过错,应负相应责任;该山地承包者及该村村委会也监管不力,亦应作适当补偿。
方案定下来后,工作人员兵分几路,多方寻找原取土者与其联系;同时又找到该山所在村负责人及承包者做工作。原取土者都在外地不愿回来,有一人回来了听死者家属要赔几十万元又走了,事情陷入僵局。工作人员没有气馁,继续通过电话与原取土人员取得联系,给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几番交谈,使他们终于愿意接受调解,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又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要求他们节哀,冷静思考,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提出符合实际的赔偿数额。经过几天的工作,27日下午,几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两孩童家属共获赔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