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东县司法局公证处成功调解办结一起学生意外伤害赔偿案件。事情的经过是:2012年5月31日,牛马司镇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朱在学校组织彩排节目时不慎摔伤,导致一颗门牙脱落、下唇穿透伤并瘢痕形成、右上颌牙龈撕裂伤,经邵阳市光大司法鉴定所评定为拾级伤残,小朱的监护人与学校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双方于7月1日共同向邵东县司法局公证处提交调解申请并对调解后达成的协议予以公证。
该处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提供有关赔偿法律依据,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系,由该中心指派肖俊峰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全程免费参与调解,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即小朱在医院前期治疗费、伤残补助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期治疗费合计49624元,学校承担38000元,其余11624元由小朱的监护人承担。
因考虑到学校没有即时付清赔偿款,要等办理有关保险理赔后再支付这一情况,县公证处还赋予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使小朱的监护人吃了一颗定心丸。这起纠纷终于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据悉目前该协议正在积极履行中。
近年来,邵东县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通过办理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构建平安、和谐邵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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