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攸县法院里,有一间特殊的办公室,那就是县三调联动办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
这个工作室虽貌不起眼,却担负着相当重要的任务诉调对接,即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县司法局指派人员坐班,法院也指派一名资深法官具体负责对接工作的协调与指导,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大调解资源。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收到当事人起诉状时,会根据案情指导当事人是先到调解工作室接受调解还是直接进入诉讼。作为全省试点县,经过6年的实践,攸县法院已将三调联动打造成为他们的特色品牌。去年,攸县法院调解撤诉的民商事纠纷为1303件,通过联动调解达成协议的有427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62次,协助、委托送达法律文书148次。全县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1102起,法院派人参与协调调解128件。
三调联动实现优势互补,强化调解成效。制度联,制定完善的联动制度。在先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攸县法院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的方式、内容、部门等,将联席会议、联合培训、旁听庭审、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等制度化。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攸县法院制定了实施细则,将联动调解工作进一步细化。
机构、人员联。司法局在法院设调解工作室,安排人员到工作室坐班,并定期安排司法所所长到辖区法庭轮流值班,而法院也到各乡镇司法所设巡回审判联系点,法官到联系点坐班,指导调解工作。
工作环节联。在攸县法院,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委托调解、执行和解等各节点,犹如一条完整的生产流水线,环环相扣,而在每一节点,法院都会和其他部门充分互动,依靠社会合力化解矛盾,调解纠纷。陈某诉彭某、周某、刘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能够顺利调解结案,就得益于当地村支书和司法所所长参与了案件的调解。网岭法庭受理该案后,组织当事人调解未果。在第二次调解时,承办法官邀请了当地的村支书和司法所所长参与调解。村支书和司法所所长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从不同的角度配合法院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