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绥办发〔2012〕49号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县域内各企业: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法治绥宁建设,根据省、市、县六五普法规划,为认真做好我县干部职工2012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法考试对象1.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编干部职工;2.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和县域内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包括私立医院、私立学校工作人员);3.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村主任、计育专干(或村委会秘书)。二、普法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摘要)、《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摘要)等法律法规及省编六五普法读本。三、考试方法1.开卷考试。参加开卷考试的单位采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试卷。2.闭卷考试。经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议定,下列单位进行闭卷考试:县档案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水务局、县保险公司、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房产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局。3.抽考。按省、市规定参加抽考的单位人员:①全县副处级以上干部;②乡镇分管综治工作的负责人。闭卷考试和抽考集中到长铺镇第三小学考试。四、考试时间1.有关县域内企业单位开卷考试拟在8月下旬进行;2.县城机关单位开卷考试拟定在9月上旬进行;3.县教育系统各学校教职员工开卷考试拟定在9月中旬进行;4.乡镇及市属、县直机关在乡镇工作的干部职工开卷考试拟定在9月上旬进行;5.参加省、市抽考、闭卷考试单位的人员按市里通知确定时间。五、监考人员组成1.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六、培训资料费收费标准根据县物价部门(绥价费临〔2012〕08号)核定的收费标准(60元/人)收取。七、工作要求1.本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纳入全县综治考核、绩效文明考核、法治创建年度工作考核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各单位要根据规定的学习内容采取各种形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证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确保参考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8%以上。凡参考率、及格率未达到要求的乡镇和单位,将依比例核减评先评优指标,并在综治考核、绩效文明考核、法治创建年度工作考核中扣分。不报名或虽已报名但不参加考试者、初次考试不及格又不参加补考者,本年度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县依法治县办于年底将本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向市里及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2.各乡镇、市属县直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考前工作,在9月15日前到县依法治县办交纳普法培训资料费,领取普法辅导资料,组织应考对象进行考前辅导,各单位特别是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要结合职工集中学习,提前与县依法治县办预约,届时县依法治县办将派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免费辅导或授课。3.为更好的搞好今年的普法工作,下列单位除组织好本机关单位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外,还负责组织本系统内的人员参考,否则视为缺考或半缺考单位。具体为:(1)县教育局组织全县所有学校教职员工参考(包括所有幼儿园、私立学校教职员工);(2)县卫生局组织全县所有医院工作人员参考(包括所有私立医院);(3)县林业局组织全县所有场站工作人员参考(包括林场、木材公司、木材检查站、林科所、采育场);(4)县水务局组织所辖电站、水库、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参考;(5)县经信局组织全县所有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参考;(6)各乡镇组织本辖区内的站所、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村主任、计育专干(或村委会秘书)参考。4.参加省、市抽考的单位,将抽考人员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办。5.参加今年闭卷考试的单位应按要求积极同县依法治县办联系,并将参考人员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办,以确保闭卷考试工作顺利完成。6.考试结束后,所有考试试卷必须于10月30日前交县依法治县办查收,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阅卷,其考试成绩载入六五普法档案和组织人事档案,成绩不合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的直接影响当年本人晋职晋级。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7月16日主题词:普法考试通知 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印发 ( 共印26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