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23日,赫山区检察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对三公经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督查检查工作。该院为严肃检察工作纪律,减少经费支出,严格落实了《廉洁从检》、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今年上半年实现了三公经费同期零增长目标。
按照最高检院《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及上级党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该院从公共财物管理、使用和各项公务活动等方面着手,针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规范性的督查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保持零经费开支;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中,今年该院按制度对两辆限时报废警务车辆进行了规范性申报报废,并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按上级规定标准申报补充了两台警务用车,及时保障了检察业务工作的持续开展;特别是该院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公务接待申报制度,由申报部门填写公务接待项目申报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行装工作的院领导层层审核、签名同意后,交由行装科统一标准执行。院公务接待还规定,原则上统一在该院食堂安排公务用餐,严格控制接待陪餐人数,不准擅自扩大接待范围或提高接待标准,不准安排价格昂贵的菜肴、烟酒,不准奢侈浪费,如有实施违反公务接待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廉洁从检》、《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该院从抓学习教育、定规范制度、查遗漏难点三方面着手,通过对三公经费等各项检察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重点强化了全院干警的检察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