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秀元(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范围: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主持抓好中央、省、市、县委所规定的(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责任的落实。
2、抓好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其廉洁从政行为。发现有不廉洁问题时,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时,及时督促纪检组调查核实处理,并向上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处理。
3、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各股室负责人的廉洁从政、公正执法等行为。
吴输(副局长、党组成员)
责任范围: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主抓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局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从政行为,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
3、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及时向党政一把手报告,并有责任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赵君(副局长、党组成员)
责任范围: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联系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主抓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局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从政行为,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
3、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及时向党政一把手报告,并有责任协助进行查处。
关中平(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责任范围: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与规定,主持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工作。
2、积极参与局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和配合主要领导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与监督工作,发现党员干部有不廉洁行为,及时向党组汇报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3、协助抓好机关内部事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或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组织查处和配合上级组织查处重大违纪问题和案件。
金亚妮(工会主席、班子成员)
责任范围: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联系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主抓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局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从政行为,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
3、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股室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及时向党政一把手报告,并有责任协助进行查处。
中共临澧县司法局党组
二O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