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探索法院执行难问题引起法学专家关注
“法院执行难”是近年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也是各级法院致力于探索破解的难点问题。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推出执行裁判和执行监督机制改革,引起了法学界专家、学者的关注。13日,国内法学界的几位知名专家来长沙进行专题调研。 据了解,长沙的市、县(区)两级法院于2002年前后全部成立了执行局,近两年来,共执行各类案件一万余件,执结标的近40亿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但在执行过程中,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认为当前的执行裁判和执行监督机制存在弊端:一是执行局同时行使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使得执行局究竟属于行政性质还是审判性质含糊不清;二是现行执行机构设置和运行模式上,裁判权寄生在执行权之下,处于从属、服从地位,执行裁判庭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对执行权的监督功能难以发挥,造成了申诉、裁判案件积压,裁判庭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对基层法院的执行监督软弱无力,严重影响了执行效率和质量,不利于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格局的形成。 经过审慎研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现行执行局内设机构执行裁判庭从执行局剥离出来,将其改造成执行裁判监督庭,行使执行裁判和执行监督职能;将执行局改造成单一的行政性质的执行事务局,主要职责为发布执行命令和组织执行实施。同时,执行局反过来也可对执行裁判监督庭进行副反馈和监督。通过执行机构的重新设置,解决职责不明、力量不强、监督乏力的状况。目前,这一全新模式正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三个县(区)法院试行,收到了初步效果。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几位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了解这一改革模式后表示,这项改革是法院执行体制方面的可贵探索,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积极举措,同时,专家学者们还就这项改革的进一步探索提出了需要完善的建议。(作者:陈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