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森自称在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挂职,其舅舅为公安局长,以能捞人为名诈骗5万元,检察机关以贾森犯有诈骗罪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2011年10月,贾森经孙某介绍与周某的女朋友宋某相识,并自称在朝阳分局挂职,其舅舅为公安局长,以能把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被刑事拘留的周某捞出来,但需要用钱为由,先后多次从宋某手中骗取人民币5万元。
2011年10月28日周某被取保侯审后,宋某感觉被骗,后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贾森于2011年11月1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贾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贾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