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是《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月,为了扎实搞好这项工作,我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以履行承诺,依法防艾为主题的《办法》宣传月活动。
首先,涟源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湘艾办发[2012]3号)关于做好《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宣传工作的通知(涟艾办发[2012]1号)。五月中旬,涟源市人民政府对市艾防委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明确职责。召开了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办法》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增强防治艾滋病的责任感,并讨论制定我市下一步的防治措施。
市艾防委全体成员单位共制作了永久宣传横幅45条,我办还在市政府旁的大型宣传橱窗内制作一期整版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专栏,,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有效增强群众防范艾滋病意识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有利于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