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袋有3条皮筋的东江清水鱼,被湘乡市的左女士放在冰箱里已经1个月了。左女士还在等待郴州市吴氏蜂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鱼制品分公司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但公司只愿意一赔一点五,无法做出解释。无独有偶,郴州的李先生在该公司生产的东江清水鱼银针鱼中,也吃出了一团疑似烟嘴绵的异物。
左女士投诉称,6月11日,她在湘乡市某超市买了11.5元的东江清水鱼。在拿给朋友分享过程中,一个朋友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吐出来一看,竟是一个断了的皮筋。左女士马上打开那袋东江清水鱼查看,里面还有两条完整的皮筋。
随后,左女士跟厂家郴州市吴氏蜂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鱼制品分公司的业务员取得联系。业务员承认失误,同时表示愿意一赔一点五。我不要赔偿,我要一个解释,包装袋中的皮筋是怎么来的?但该业务员却回答:一层一层去查很难,所以解释不了。
双方就此事僵持了一个月,7月12日,记者就此联系清水鱼制品分公司行政部,对方竟称这个我们已经处理好了。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现在全部装上摄像头,尽量去杜绝异物出现。但不排除流水线生产中,可能工人由于疏忽仍出现异物。我们将给消费者的投诉一个圆满的答复。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刘军律师说,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针对左女士的遭遇,问题纠纷一个月还没有结果,刘军律师建议左女士向工商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权。(《法制周报》记者雷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