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米贝乡出台新规定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为了贯彻落实湘综治委[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司法厅提出的“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米贝苗族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组织乡属有关部门及村、组代表共同研究制定了《米贝苗族乡社会矛盾纠纷联动调处规定》,并印发给全体干部、乡属单位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该规定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调处程序、衔接程序、文书制作、奖惩机制等方面内容。规定出台后,米贝乡实行了矛盾纠纷领导接待分流调处机制,乡党委书记、乡长、人大主席、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利用赶集日分别轮流到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值班一天,接待群众来访,把来访群众需要解决的矛盾纠纷分解到乡属各单位。同时,督促纠纷调解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按程序依法调处结案,并把案卷整理好送司法所归档保存,杜绝了纠纷久调不绝、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截止目前,该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3起,其中分解到部门调处的纠纷32起,确保了米贝苗族乡社会矛盾纠纷联动调处规定的全面落实,维护了全乡社会和谐稳定。 新晃县司法局办公室 舒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