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湘治省办发[2011]18号),9月为《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集中宣传月。为搞好《纲要》和《条例》的宣传,按照9月8日召开的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区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将《纲要》、《条例》的学习宣传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活动一并进行。拟在衡阳市青少年宫开展大型宣传板报展览和法律咨询活动,拉开我区《纲要》、《条例》宣传月活动的序幕。为切实抓好此次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以《纲要》、《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为重点,配合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纲要》、《条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明确法治湖南建设的目的意义、核心内容、主要任务;通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知识的宣传,引导青少年进一步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提升文明素质,成为文明交通行动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地点:衡阳市青少年宫操场。
三、参与活动的单位
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青少年宫、雁峰、珠晖、蒸湘三个城区依法治办,我区依治办携区委宣传部、区妇联、档案局、信访局、司法局及八个乡、街道司法所及北方法律服务所共同参与。
四、活动组织及形式
此次活动我区依治办和青少年宫承办,市依治办主办,参与活动单位协同配合。活动的主要形式为:板报展览、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
五、活动分工
1、北方法律服务所派35名法律工作者参与咨询。
2、八个乡、街道依治办人员负责发放《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车通行的通告》、《文明出行自律公约》、《雁城文明交通倡议书》、《平安才能回家致广大驾驶人及乘客朋友的一封信》等资料。
3、区妇联、信访局、档案局干部发放《妇女权益保护法》、《湖南省信访条例》等资料。
六、有关要求
各参与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区依治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照各自分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按时参与活动,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圆满成功。
石鼓区依治办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