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之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新发展,促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 1、切实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上半年,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决议,结合实际,联合制定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并报县委、县政府批转实施。同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决议。我县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各部门也要对本系统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总结部署和安排。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的评选表彰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县里拟于二季度召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动员和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3、深化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集中轮训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扩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特别是在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制度方面要取得进展。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和抽考制度。四季度,县依法治县办将举行全县干部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 4、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和措施。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全县统一的法制副校长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制度,强化法制副校长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任务和作用。以农村、社区基层组织为依托,加强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内,要举办法制副校长培训班。 5、大力加强对农村村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和手段,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渠道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探索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并先行试点后,组织逐步推广。要加强对进城务工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内,省依法治省办将组织编写《进城务工人员普法简明读本》,我县要争取财政支持,做好免费发放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6、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社区“五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律图书阅览室、一支义务法制宣传队伍、每户居民一本《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建设,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7、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年内开展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 , 推动 “一学三讲” 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为适应 “五五” 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对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骨干的培训。县依法治县办将以《“五五”普法2006年读本》为教材,适时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我县要切实做好该读本的发行工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做好学法对象的学习培训。 三、扎实推进各领域的依法治理 8、组织开展“ 依法规范办案,维护程序公正”活动。当前,司(执)法人员在司(执)法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意识仍比较淡薄,司(执)法程序不规范乃至违反程序规定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导致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涉法涉诉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激化各类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直接损害法律权威和尊严,进而影响实体公正,严重的甚至造成冤假错案。为此,自今年上半年开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组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依法规范办案,维护程序公正”活动,大力加强以此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促进司 (执)法队伍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的法制理念,提高他们的相关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协调推动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门的检查清理和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办案程序制度,规范办案手段和方法,提高司(执)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度, 强化对司(执)法程序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坚决撤消各种于法不符的办案规则和措施,认真纠正因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的各种错案,严肃处理相关典型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 9、继续推进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考核评议的内容和程序,拓宽监督渠道,把系统考评和社会评议结合起来, 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的奖惩。各部门、各行业要把司(执)法 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基层,并紧密联系实际, 把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与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整体的法治化水平,切实解决司(执)法领域的突出 矛盾问题,纠正司(执)法活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下半年,县依法治县办将对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工作进行汇报讲评,并对部分单位进行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 10 、继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继续推广基层民 主政治建设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和逐步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 设,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促进农村和 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年内,县有关部门联合组织 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试点工作,为下步组织开展全县集中清理、修订活动摸索经验。继续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11 、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按照省、市、县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任务和目标。要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审批工作,要抓紧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审批工作。同时,要按上级有关安排和要求,探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以外和县级城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2、继续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各部门在继续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要按照《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切实发挥示范窗口单位在依法、公正、文明执法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13 、组织开展对矛盾多发领域的专项依法治理。针对当 前劳动纠纷、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突出,导致损害群众利益、影 响社会稳定的实际,年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在全县组织开 展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关系和依法规范征地拆迁两个专项依法 治理活动, 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增强劳资双方和征迁各方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预防和遏止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落实 14、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15、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倾向。要明确职责,充实人员,提高素质,改进方法,切实发挥领导和办事机构在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要认真端正指导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力戒任何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力戒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倾向,力戒加重各级组织和干部群众不应有的负担。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培训、考试等事项的纪律和规定,认真落实重大法制宣传活动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普法经费、自我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的现象,努力增强工作实效性,维护办事机构的良好形象。 1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激励、监督机制。尝试建立并推行地方法治环境评估措施,以此探索检验和衡量各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科学方法,形成法制建设的调查评价体系,系统、深入地揭示各部门的法治化进展,同时反映与法治环境相关的社情民意,促进各部门明确法制建设的各项基本任务和目标,增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责任感。 17 、加强舆论宣传,为启动“五五”普法营造浓厚舆论 氛围。突出抓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意义及目标任务的宣传。要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传媒,开辟固定的宣传专栏,扩大宣传的受众面。四季度 , 将组织开展 2006 年度全县“十大法制事件”评选活动,扩大法制建设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