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四大机制”促普法
麻阳:“四大机制”促普法 本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麻阳依法治县办狠抓“四大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麻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标考核机制。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与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三个文明”检查结果挂钩。 激励监督机制。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表彰奖励工作,对年度考核取得优秀等级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全面推广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年度统考合格证登记制,将合格证登记制度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与公务员及职工年度考核挂钩。 服务机制。各级各部门及企业的法人建立聘请法律顾问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提供有效的人性化的各类法律服务活动,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理水平;司法机关组建“法律顾问团”,深入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开展有偿的法律服务活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经费保障机制。普法宣教专项经费按全县总人口人平0.5-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与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体系并保持同步增长。 (贾 丹) 作者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办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