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援务公开、听庭和回访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司法局指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为民服务职能,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水平,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近期成立了援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邹龙同志担任组长,中心主任陈好娥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
为让法律援助工作在阳光下健康发展,切实方便老百姓,提高群众满意度,中心从十分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5000元设立了一块高标准的永久性室外援务公开专栏。专栏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阳光台、法律援助指南、工作制度、公示栏。法律援助指南包括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等,工作制度包括咨询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案件质量检查监督制度、援助电话、监督电话等。公示栏则专门用于公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和补贴发放情况,每个季度公开一次,更新一次。公示的资料与在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上登记的信息保持一致,并在衡南法治网上同步公示。
实行法律援助援务公开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是对法律援助这项党和政府阳光工程最好的诠释,既畅通了老百姓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也畅通了老百姓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从而大大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获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