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专项维稳活动第二阶段大调处
新化县专项维稳活动第二阶段大调处 工 作 总 结 根据省市的部署,我县“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进入“大调处”工作阶段,我们紧紧围绕“化解矛盾促和谐”这一主题,在前段开展矛盾大排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职能优势,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加以稳控,确保社会的稳定,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 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制订周密工作方案。 市局专项维稳工作会议后,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与全局机关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会议文件精神与领导讲话,在党组会议上,专门讨论通过了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矛盾纠纷隐患、苗头分成三类进行处置,可适用人民调解机制的,要主动及时直接进行化解、调处,力争化解、调处率达98%以上;应适用“三调联动”机制的,转入“三调联动”机制化解、调处;少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调处难度大的,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协调处理。方案明确通过大调处活动要实现“三个”明显减少,即违法犯罪明显减少,各类纠纷积案明显减少,各类不稳定因素明显减少。9月1日在召开的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维稳第二阶段动员大会上,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方案,领会了精神,我们利用多种形式,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在社区,我们组织律师与上梅镇14个社区进行对口联系,由律师在社区设立办公室,每月定时定点办公,进行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并对符合条件的群众提花法律援助,为全县的矛盾纠纷提供了一创新平台。 二、加强宣传力度,为大调处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根据大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各类纠纷,全面研究,分门别类,列出重点,对有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快速地拿出处置措施与建议,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解决司法行政部门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基本上做到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全县29个乡镇有80%以上的乡镇由当地党委政府解决专项维稳经费从2000元到2万元不等。 通过司法员进入村组,律师进社区等活动,深入机关、厂矿、乡村、社区、学校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普法讲座;积极参与法治在线电视专栏的采编工作,大力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在专项维稳活动发挥职能作用的好典型,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突显司法行政的正面形象,以提升专项维护活动的整体成效,目前已采编完成2台次,不久将在县电视台播出。 三、强化督查指导,全力推进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对于专项维稳活动,今年是我县的“矛盾纠纷化解年”。年初,全县下派二千干部下基层,组织29个督查工作组在全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带队,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司法局等单位人员组成4个督查小组,于9月4日至9月7日,对全县各乡镇、场、办今年以来落实省、市部署的维稳活动和我县的“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和记录,实地抽样查看村(社区)活动场所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全县各乡镇、场、办活动开展情况,并进行了如实通报。 三、强化措施,创新方法,确保大调处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我们依靠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多发性纠纷的同时,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企业改制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着力预防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纠纷和民转刑案件。在我县的重点建设项目天华南路改扩建中,拆迁户孙某因不满意补偿,多次到工地上阻止,施工方向法院起诉,排除妨害,法院裁定先予执行,但孙某仍不服,伺机赴京上访。上梅镇调解委知道后向县人民调解指挥中心汇报,县人民调解指挥中心根据孙某的要求受案调处,通过一个星期的工作,向孙某宣讲政策,解释法律规定,双方握手言和,孙某接受拆迁补偿,施工方考虑孙某的困难,安排其到工地守材料,一个来势凶猛的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在人民调解中很快平息下来。 二是以“三调联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专项维稳活动开展。我们认真分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的特点,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资源优势,调处成功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如县人民调解指挥中心与县计生局联合调处的张新斌与计育服务所的计育手术损害赔偿一案,是一个当事人上访长达五年之久的案件得到彻底成功调结,解决一个不稳定因素,得到了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的好评。 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结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优势,进一步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并引导援助律师在民事援助工作中推广应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如进城务工人员廖某的女儿被狗咬后,在县疾控中心注射疫苗,但在第十四天时,小女孩出现狂犬病症状死亡,当其亲友围住疾控中心准备扛尸闹事时,援助中心及时介入做工作,叫死难者亲友依法解决问题,考虑其经济困难,指派律师援助,在进入鉴定程序后,援助律师已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力争调解结案。 新化县司法局 二OO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