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措施推进专项维稳活动开展
为了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县局党组出台了八项措施,切实推进专项维稳活动的开展。 一、成立了专项维稳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维稳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要求全系统牢固树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形成合力服务大局、找准主题服务大局的观念,把开展专项维稳活动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第一要务,改进工作作风,讲究工作方法,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打开工作局面。 二、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机关干部下乡蹲点制度。给局班子成员划分了包干片区,机关干部定点联系乡镇,并要求全程参与各乡镇、各单位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仅要进行业务指导,而且要站在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线,化解矛盾纠纷。 三、实行局班子成员、律师直接参与县里重点工程建设及重大问题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对关联全县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影响全县大局稳定的重大问题矛盾纠纷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执业律师直接参入,配合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重点进行调处。局班子成员、律师对涉法涉诉上访各大群体实行分线分块包案调处。 四、实行律师参与信访、跟班联系县级领导制度。每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跟班联系1-2名县级领导,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直接参与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上访人员进行法律咨询,为领导解决信访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对县级领导分管工作制订地方性政策提供法律服务,对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提供规范化的法律依据;三是现场参与群体性重大纠纷和重大意外事故的调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发动群众,为专项维稳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编印《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刊,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报告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已发生矛盾纠纷处置、调节的情况和进度,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有关矛盾纠纷统计数据。 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确保了活动经费落实。在紧缩非业务性支出,全力保障专项维稳活动经费同时,努力争取县委、县政府以及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有效解决开展专项维稳活动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装备。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争取解决必要的专项活动经费。 七、严格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参与这项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考评,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成立督查组,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县委督查室、县综治办、县人大内司委)分阶段对各乡镇活动开展进行督查。 八、实行激励机制。今明两年组织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员“四优”评选活动。并对在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将推荐出席省、市先进的评选表彰。专项活动结束后,要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