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明确了法制宣传工作目标:法制宣传小分队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法制宣传活动。全年法制宣传36次,力争40次以上。派干警进入辖区乡镇、街道开展活动。每次工作后,每组负责人应形成文字资料向院务会汇报,并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该方案规定了法制宣传工作内容:法制宣传小分队的工作内容有:一是法律宣传、咨询。负责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与职能、工作成绩与效果等;二是搜集意见建议。负责收集和反馈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的社情民意等;三是帮助基层政权及群众解决与反映具体法律问题;四是发现并化解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
该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不定期对小分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严格奖惩。将该项工作情况作为相关科室和干警年终排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