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公安局:开展上门办证活动 转变作风促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在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同时,在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宣布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全覆盖工作,城乡老年居民可享受到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55元每月。
相关文件出台以后,宁远县公安局办证大厅迎来了一个新的办理身份证高峰。随着办证高峰的到来,办证大厅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经常有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被家里人背到派出所采集人像信息,由于在路上颠簸劳累,当事人与其家人都疲惫不堪,苦不堪言,同时也大大影响了人像信息采集的速度和质量。
为切实推进四深入活动,便民利民惠民,宁远县公安局主动推出上门办证服务,主要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方便的特殊群体,号召全体民警把办理二代证融入到日常走访中,并在活动中做到四个结合,有力促进了公安干警作风转变,促进了业务工作,密切了警民联系和干群关系。
一是上门办证与密切警民关系相结合。通过上门办证,接触群众,了解群众,从而更好的关心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加深了与群众的感情,夯实了群众基础。
二是上门办证与入户调查相结合。民警利用上门办证,走家串户,与居民、外来人口面对面交心谈心,提高民警对辖区人口的熟悉率。
三是上门办证与搜集情报信息相结合。民警在上门办证中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是上门办证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上门办证,民警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防火、防盗、防抢等基本防范常识,群众守法、防范意识得到增强,自防能力得到较大提高,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综合群众意见,实施派出所警情预报制度,定期公布辖区治安情况,引导群众加强针对性自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