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直系统、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全省法治建设的发展需要,为更好地发挥《湖南依法治省》刊物和《湖南法治》网的宣传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优化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宣传报道各地、各系统法治动态、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州)、县(区)推荐全省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兼职通讯员队伍,由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担负对本级兼职通讯员队伍的具体管理职责。
1、兼职通讯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较强,能独立完成采写稿件任务;热爱宣传报道工作,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本地区或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2、聘用兼职通讯员,采用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系统认真填报《湖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员推荐表》,分别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般由分管法制的领导或专干担任)。
3、兼职通讯员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报道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及成果;配合《湖南依法治省》杂志和《湖南法治》网编辑人员完成关于本地区或本系统的宣传报道任务;协助《湖南依法治省》杂志和《湖南法治》网做好指定的回访工作,收集整理并及时反馈有关意见建议。
4、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兼职通讯员的培训、考核,建立激励机制。(1)每年组织本级通讯员进行一次以上集中脱产培训,不定期配发相关学习资料,为通讯员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创造条件。(2)对本级通讯员的投稿进行登记审核,决定采用与报送。通讯员稿件可邮发到指定邮箱(治区办邮箱为xkn9008055@163.com),有条件的可直接刊登在《湖南法治》网及市州网站上(注明通讯员稿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刊用通讯员稿件或向其他媒体推荐,通讯员必须对稿件的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3)对兼职通讯员的工作绩效,按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自聘用为兼职通讯员次月起,每人每月应向依法治区办报送稿件二篇以上。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给予表扬奖励。
二、在各系统兼职通讯员中选聘一人担任《洪江法治》网网站管理员,负责本级网站信息更新并为其他兼职通讯员开通《湖南法治》网上传稿件渠道。网站管理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敏锐性,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
三、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精心组织本系统兼职通讯员(包括地方网站管理员)的选聘工作。推荐兼职通讯员应于2009年4月28日前向区依法治区办统一报送《湖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兼职通讯员推荐表》(样表附后)。拟担任网站管理员的,请在推荐意见中予以明确。
联系电话:0745-7622916 QQ:522480743
洪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