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法院强制执结一件先予执行案件
5月18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配合下,组织170余人的执行队伍,在该县苗市镇中心街道依法强制执结一件排除妨害的先予执行案件,当场司法拘留6人,6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如此声势浩大的执行,在全市法院还是第一次。 去年该院受理了苗市镇铸造厂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破产清算小组依法委托国土部门对该厂的国有土地实行拍卖,村民李修平等6人依法取得该厂全部土地使用权后准备修建房屋。由于该厂的土地在1959年属于行政划拨土地,且在拍卖前进行了产权登记,但该厂所在的苗市居委会及其下属的两个村民小组,却主张该土地是集体土地而要求苗市镇政府补偿33万元,在居委会个别人员的操纵、煽动下,200余名村民实行阻工,村民彭某某和邓某某作为代表在原厂址上阻挠闹事,致使6名权利人无法施工建房。为此,6名权利人申请法院排除妨害,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现场宣讲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以及有效的执行措施,该案得以顺利执行,6名申请人进行了现场放样、砌基脚,着手建房工作。对在现场阻挠执行的6名村民,慈利法院依法实行了司法拘留,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