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努力增强我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五五普法以来,我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做法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也是推进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2006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就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进一步提高了区委核心领导层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认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司法局三家,根据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强化工作措施
1、坚持和完善区委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法制度。区委学习中心组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区委学习中心组每年进行了专题学习法律知识2次。
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区委学习中心组于2006年、2007年、2008年都聘请了市法制方面的专家进行了法制讲座,参加人数达180人次。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自学制度。领导干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学以致用。我区领导干部法律自学时间达到了40个小时。做到学法辅导形式多样,学法笔记齐全规范,努力增强学习效果。
5、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区委、政府切实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都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了完善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6、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每年度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形式,集中进行。区依法治区办每年组织干部学法2次,参加人数为1000余人次。同时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确保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聘请了律师当任政府法律顾问,调整和充实讲师团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区委宣传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区委学习中心组的计划,强化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并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区司法局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等日常工作。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对自身学法存在着模糊的认识: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数量太多,新的法律法规又不断出台,加上机关工作忙、时间紧,顾不上学,也学不过来;二是有的领导干部还没有完全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三是措施和工作机制上存在缺陷。目前领导干部学法渠道主要是靠部门单位不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自学,缺乏全面系统的引导,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密切深入。同时,虽然出台了很多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但由于干部学法,缺乏完善的约束机制,只重形式而不求实效,只提要求而无措施,干部学法情况难以与年终考评考核相结合,也难以与领导干部的任职、晋升挂钩,因此往往使这些制度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对策
首先要健全制度。一是建立年度目标管理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情况纳入其主管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中,并与其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合格者,与综合治理工作一样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建立年度述职报告制。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将自己一年来学法、用法的具体情况作出明确的说明,并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凡不合格者,年度述职不能过关。三是建立错案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凡在其主管的事务中出现了错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决不能以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代替领导责任,也不能因其单位承担责任而免除领导承担责任。
其次要强化监督。形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进而鞭策领导干部自觉学用结合,依法管理。人大、政协要组织人员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形成书面材料以对其进行综合评定;。上级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法制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每年至少要对辖区内各级干部的学法情况和组织培训情况进行一至两次抽查,并将检查、考核情况记入档案,对法律素质不高、违法违纪行为屡有发生的人员一律不予提拔,对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任用,从机制上保障学法用法与干部升迁、任免挂钩。
再次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解决他们对学法用法不够重视的问题。坚持把领导干部各项学法制度落到实处,提高认识,法律学习必须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不得流于形式。在学习制度上,应从省、市到县级市(或区)层层制定统一的干部学法管理制度,便于抓好落实。在学习要求上,一是要明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领导干部的学法重点;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的组织保障;三是规定领导干部学法的课时要求。在学法的形式上,重点抓好基层干部的集中培训和依托各级党校、干校进行的常规性培训。同时要不断健全法律保障体制,促使对全社会的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充实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和法制化建设,实施人才战略,促进整个干部层面的法律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