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乡全力调处师院保安交通事故案
2012年上半年,衡州大道市体育中心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珠晖交警大队和酃湖乡综治办领导及时赶到了事发现场,发现电动车司机身受重伤,生命垂危,紧急把伤者送到解放军169医院,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摩托车无牌无证,且逆向行驶,认定摩托车主负事故全责。事发后酃湖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综治的乡党委委员高度重视此事,亲自部署,多次做伤者家属的思想工作,请他们相信政府会公证处理此事,不要有过激举动,及时稳定了家属的情绪;区维稳办也及时介入,共同处理。在区维稳办、酃湖乡政府、珠晖交警大队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多方协调做工作,考虑到电动车车主是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应该属于工伤范围,电动车车主所在的单位也应负一定责任;考虑到肇事司机家庭的实际困难,请受害方予以理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近期,三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起拖了三个多月的交通事故得到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