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农民张某林冒充老中医,在四年的时间里,以自己从药店购买的普通药物谎称为祖传中药偏方,先后给十余人看病,共骗取他人钱财十八余万元。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林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据悉,在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间,被告人张某林多次冒充医生,将自己从药店购买的清热解毒中草药汤剂和人身固本丸药丸谎称为自家祖传中药偏方,保证能治好病人的各种疾病,先后为十余人治疗脑膜炎、高血压、蜱虫咬伤后遗症、脊椎病、乳腺癌、头痛病、癫痫病、尿毒症等疾病,共骗取病人或者家属的钱财十八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林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人民币十八万七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