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2006年至201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为促进我省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富民强省战略的顺利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在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蒋开明等300名同志授予湖南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给予蒋开明等17人记一等功,尹自力等45人记二等功,张红生等238人记三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和四化两型战略的顺利实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湖南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