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法制宣传主旋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共湘阴县委、湘阴县人民政府 我们湘阴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地处洞庭湖畔,距省会长沙仅30公里,湘资两水穿境而过,辖19个乡镇,428个村,总人口70万,农村人口5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80%,抓好了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就意味着抓住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四五”普法以来,湘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步入全省经济强县行列、创建“平安岳阳”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5年度,我县被评为全省首批“平安县”。 一、固本强基,把全县法制宣传的重点定格在农村 在开展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重点放在基层。从思想认识上、规划制定上、工作措施上、工作考核上,全方位地建立了农村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创新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1、心往农村想。2001年初,我们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就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文明”考核和“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县委常委每年专题研究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2次,并以县委、县政府文件进行定位。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办、政府办逐月逐季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县四大家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负责同志,坚持逢会就讲农村普法,下乡必须调研,督查农村普法,经常听取“三办”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及时采取新的对策和措施。各乡镇领导、县直单位负责人、村居负责人都把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自己的责任,如同计划生育、经济工作一样,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全县上下,真正达到了“合心合智”。 2、劲往农村使。我们为了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肩上,增强工作合力,结合维护稳定,层层建立了责任制。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村(居)签订了责任状,层层落实了领导包片、包线,干部包村、包学校,党员包户的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在全县上下建立了“维稳普法”网络和严密的责任体系。上下联动、全方位联动,达到了“合力”。 3、钱往农村花。“四五”期间,尽管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建设负债过重,但对农村普法该花的钱毫不吝啬,向农民赠送《简明普法读本》,一年一届的农村法制宣传月,一年两次的“送法下乡”、“送法进万家”活动等等,其费用一律由财政负担。五年来,全县各级用于农村普法教育的经费投入近350多万元,保障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革故鼎新,在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上下功夫 1、筑牢阵地,夯实基础。2001年以前,我县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十分薄弱,基层普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全县各乡镇共投资近800万元,全部建立了普法学校和固定的普法宣传专栏。全面建立健全和扩大巩固了农村普法阵地,杨林寨乡还投资近20万元建起了农民法制讲座电视台,定期进行了法制宣传讲座。“四五”普法期间,该乡共进行专题法制讲座100多场次,文星镇东湖社区普法学校硬件软件设施齐备,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堪称全县的样板工程。与此同时,我们狠抓农村普法宣传网络组织建设的健全,逐乡逐村抓落实,各乡镇村(居)社区全部健全了普法领导机构和“三员一长”制度,并建立台帐,形成了信息反馈及时、工作开展顺畅的网络体系。东塘镇聘用的由十名离退休干部、教师组成的业余普法宣传员常年活动在全镇21个村组走村入户,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该乡从一度社会治安恶化、群体性械斗纠纷多、争地争水纠纷多、买码做庄人员多的“三多”乡镇成为全县“社会治安先进单位”。 2、坚持送法下乡不动摇。我们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送法下乡活动,将省市下发的《“四五”普法读本》15000余册和自编的《农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22000余册、《行政法规选录》20000余册送到全体乡村干部手中,受到全体乡村干部的欢迎。为了大造宣传声势,我们每年要举行为期一周的大型法制巡回宣传活动,五年共出动宣传车500多台次,每次活动都邀请乡镇及村(居)负责同志和农村普法骨干参加。同时,我们把《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贴近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共制作宣传牌200块,VCD光盘300个,宣传彩旗200面,宣传车队浩浩荡荡,干群喜闻乐见。 3、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一书记在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四五”期间,我们坚持把一书记的法制培训放在突出位置,强化一书记指导村民依法自治的能力,一书记通过法制培训后自觉地组织各村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定期学习,把涉农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册,组织党员骨干、学生送法进户进学校。仅去年11月份,全县一书记就在依法治县办的组织下,创办法制宣传栏500余个,举办农民法制培训班五千多场次,参训人员达40万人之多。 4、组织法制宣传“轻骑队”,深入重点乡村普法。“四五”期间,我们在公检法司、民政、教育、文体等部门抽调20余名干部,组建了湘阴县法制宣传“轻骑队”,到全县城乡进行巡回法制宣传。杨林寨乡是一个移民乡镇,曾一度出现少数村民偷盗成风、群体性械斗纠纷日渐增多的现象,“轻骑队”到该乡后,深入各村利用电视、广播、横幅、黑板报、法制宣传栏、门板报、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法制宣传。使该乡改变了治安落后的面貌,形成了人人遵纪守法、倡导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 5、抓住关键,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四五”普法期间,我县在湘长、平益、湘营三条主要公路两旁制作了100块醒目的大型法制宣传标牌,培植了全县法制宣传的“亮点”。每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我县统一在19个集镇举办“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全县万名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悬挂宣传横幅千余条,书写宣传标语20余万条,印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设立法律咨询台2000个,共接待法律咨询群众20余万人。我们还抓住“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契机,在农村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进行法律知识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深受教育。 三、以普促治,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1、指导帮助各村建好《村规民约》。全县428个村在“四五”期间均建立了自己的《村规民约》,2001年6月,依法治县办在三塘镇金塘村进行了试点,制定了《金塘村村民自治章程》,使村务管理有规章,村民行为有准则。2002年7月,我们组织全县的村一书记、乡镇指导员、村支部书记、村乡普法员在金塘村召开现场会,推介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县依法治村树立了榜样。2004年我县金塘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2、普遍推行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五年来,我们把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坚持会前沟通议题、两委讨论拿方案、群众投票定盘子,代表监督抓执行,结果公示听意见,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我们还在全县推行村级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都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后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实施,各村每年都要组织村民代表清理村级财务帐目,并张榜公布。由于各村依法治理工作有人管,民主监督有人抓,责任层层落实,民心顺畅,新农村建设出现可喜局面。到2005年底,涌现了以白湖乡楠竹村为代表的一批“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人们曾戏称的“世界有个海湾,中国有个台湾,湘阴有个月湾”的石塘乡月湾村,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群体性上访纠纷明显减少,群众逐步通过依法调解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04年度被省司法厅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治村的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 3、建立乡镇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服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以律师事务所和乡镇法律服务所为依托,成立乡镇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建立后,为企业在投资立项、征地拆迁、大型建筑施工、生产经营销售、劳资合同、产品质量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建立“中心与企业挂牌服务”制度,所有村乡企业都挂上了“法律服务单位”的牌子,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经常送法上门,就依法治厂、依法治理公司提供法律意见,既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本地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投资环境的优化和社会的稳定。 “四五”普法期间,我们虽然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取得一定的成绩,连续三年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基层人民调解先进县”。但是,离上级要求仍有很大差距。我们决心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民与法”、“社会纵横”等法制专题栏目,继续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先进,积极进取,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水平,增强法制宣传的效率,为正在掀起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平安的新湘阴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O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