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五五”普法试点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重点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五五”普法试点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精神,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县委、 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4月中旬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组 织干部有针对性地进驻100个重点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把这 100个村作为“五五”普法的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的普法教 育,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 宣传政策和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 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解决农村、农民的实际问题 与困难为重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平安新化”为总 体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各 类矛盾纠纷和积案,全面实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确保社会政 治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社会 环境。 二、工作任务与目标 通过摸底,全县排查出100个各种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村, 从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抽调300名干部(名单见附表),按照“以人 为本”的工作总体要求,针对各村的实际情况,以启动“五五” 普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提高村民的政策法律水平, 排查一批影响农村稳定、农业发展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重点化解 一批纠纷积案,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找准致富门路,指导和督 促建立健全起一套有利社会和谐、农村稳定的长效机制。 1、强化法律知识、政策的宣传教育。重点搞好社会主义荣辱 观的学习和宣传,加强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养成“热爱 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搞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启 动,制订切实可行的“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广泛深入地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违法犯罪的界线,正确解决 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人民群众明白一些法律、法规的禁 止性规定,如非法集体上访、群体性械斗等。对在逃犯的亲属开 展上门说法,教育他们敦促在逃人员到政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 从宽处理;对各类上访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说服他们息诉息访,安心生产;同时,充分依靠群众, 发动群众,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打击的活动,净化社会风气, 维护农村稳定。 2、加大纠纷的排治力度,处理积案。深入开展地毯式的矛盾 纠纷排查,掌握底数。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的同时,突出做好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山 林权属纠纷、坟山纠纷等“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排查, 对 极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汇报, 及时控制事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不相互推诿,不上交矛盾, 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 过”。对排查出来的历年涉法积案,逐一进行分析研究,落实“五 个一”:一起纠纷、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3、指导和督促村民建立健全确保农村稳定的长效机制。着重 指导和督促村民依法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自治机制,确保 建立一个和谐、平安的乡村。 4、帮助解决其他实际问题。在积极排治各类纠纷和历年积案 的基础上,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充分论证,为当地找准一条切 实可行的致富门路,提高当地的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确保农民增 收。 通过以上工作,使100个重点村实现三个明显减少、三个明 显增强。即:违法犯罪明显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积案明显减少; 各类不稳定因素明显减少。群众的法纪观念明显增强;村级班子 战斗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党的信仰明显增强。各乡镇实现“四 无”(无民转刑案、无因非正常死亡扛尸停尸闹事案、无群体性械 斗案、无群体性上访案)村的比例达85%以上,积案处理率达 100%,成功率不少于80%。 三、工作步骤 根据县委全年工作安排,此次针对重点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 和“五五”普法试点的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从四月底开始, 历时一个月。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发动阶段(4月17日-25日)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活 动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各单位工作队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有关 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县委、县政府的实施方案,学习县委、 县政府领导的报告。 二是召开好相关会议。(1)各乡镇场区开好动员大会,传达 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2) 召开相关村、支两委干部会议,根据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 府的要求,确定符合本村实情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制订切实 可行的“五五”普法规划。(3)召开党员、村民小组长会议,充 分发动党员、村民小组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这次行动。 (4)分片分组开好户主会议,大发动、大宣传、大讨论,发动全 体村民积极参与,全面宣传相关政策精神和法律知识,集思广益, 充分听取村民的看法与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导作用。 三是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根据各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 活动。宣传标语各村不少于100条,开好重点人群的座谈会;在 村民集中地、集贸市场办好专栏墙报,不少于4期。有条件的地 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介,广泛宣传发动,组 织宣传车辆下村入组流动宣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模式, 做到家喻户晓。新化电视台、教育电视台要开辟专栏,针对典型 案例,以案释法并各明确一名记者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宣传报道, 电视台每晚必须有相关的专题报道。县文工团要组织编排健康有 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下乡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 第二阶段:全面调查摸底阶段(4月26日-30日) 一是掌握村支两委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村班子不团结、 战斗力不强的要深入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分析原因。 二是排查历年的遗留积案。特别是对影响稳定的历年积案, 要仔细排查,认真思考,依法妥善处理。 三是排查不稳定因素与矛盾纠纷。重点是排查山林权属纠纷、 宅基地相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宗族坟山纠纷,分门别类,建 立统一台帐。 四是掌握重点人群的思想动向。重点掌握好吸毒人员、在逃 人员亲属、刑释解教人员、老上访人员、购买地下“六合彩”人 员的思想,并密切注视动态。 五是论证村经济落后的原因。认真分析村级经济落后,发展 停滞的原因,并帮助启发思路寻找致富门路。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开始) 针对各村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责 任制,将排查出来的纠纷及历年积案逐一妥善解决,将问题切实 整治到位。 一是对能解决的,及时答复,迅速解决,绝不等事态恶化后 再去解决,更不靠拖的办法解决问题。 二是对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纠纷、积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好 协调会议,尽量帮助解决。 三是对要求合理但政策未明确的,研究可行的办法解决。 四是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和法律、政策教育工作。 五是对无理取闹,不听教育,或有轻微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 采取相应的措施约束其行为,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由镇、村干 部、离退休人员包干教育,开展一帮一活动,并建立好台帐。 六是对少数组织、煽动封建迷信活动或策划非法群体性事件 的,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严肃训诫。对为首者、组织指挥者和 参与闹事的主要责任人,依法从严打击。 第四阶段:建立健全机制阶段 针对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寻找解 决方法,研究和指导村民制订好有利于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治 久安的各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村 民自治透明化。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建好村调解委 员会、村治保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发挥自治组织在防治矛盾 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三是建立“三禁”防范制度。即禁毒、禁 赌、禁“六合彩”制度。四是在农村建立起看家护院制度。在街 道实行看门守栋,健全好日常巡逻与重点守护相结合的防控体系。 五是建立好信息通报制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村委会要明确一 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信息员,做到信息在纠纷前,以利于快速反 应、及时介入。六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好村组干部在防治纠纷 中的责任。七是开展安置帮教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多加关 心,不能歧视,实行“一帮一”的办法,切实解决好刑释解教人 员回归后的生产、生活困难,防止重新犯罪、制造不稳定事件。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 立重点村矛盾纠纷排查和“五五”普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刘 力同志任组长,游世友、伍和平、李铁雄、曾国成等同志任副组 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农办、经管局、 公、检、法、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 整治办),由伍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向阳、刘湘吾、李建 设、伍先庆、杨海勤(常务)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 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地点设县司法局。各乡镇、区、场 和县直单位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形成上下各级统一抓,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专门机 构具体抓的齐抓共管格局。 2、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精心组织实施,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反映工 作动态,活动结束后要写出总结报县委、县政府和整治办。 3、把握政策。坚持按政策口径表态,按法定程序办事,自觉 维护政策和法律的严肃性。该落实的政策,一定要落实到位;不 符合政策要求的,不能随意乱开口子。要防止为了解决一时一地 的问题,随意乱表态,甚至无原则地迁就,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4、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与农村保持共产党先进性 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扶贫开发工作结合起来,把其作为为 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对民事纠纷 要排查、登记、调处好,确实一时不能调处好的要及时上报,进 行再交办。对工作敷衍、没有及时排查矛盾,没有及时处理,酿 成案件的,或造成上访的,坚决追究有关干部的党政纪责任。 5、严肃纪律。这次对重点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五五”普 法试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的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全 县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对待,扎实开展。县委要求全体县级领导 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带队入村,队员要静心驻扎在村里, 全程参与,时间不得少于30天。全体工作队员必须坚持为民不扰 民,帮忙不添乱,不得参与打牌赌博等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 活动;不得给基层单位和群众增加负担,不准到营业性酒店就餐, 在农户家中就餐必须按每人每餐5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费(伙食费 和下乡补助回原单位按标准报销),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接受任何 士特产:不得干预基层党委政府的决策。领导小组将从政法委、 司法局抽调领导组成4个专门的督查指导组,不定时到各乡镇及 村进行督查指导,对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发现,除在全县通报 批评外,还要按党纪、政纪对有关当事人和主要领导进行严肃处 理。属省市直管单位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建议上级主管 部门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活动结束后,将进行严格的检查验 收,先由管辖乡镇对各村按四个到位的标准进行验收,即普法教 育深度和广度到位,村民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矛盾纠纷的排查 调处到位,不存在隐患;涉法积案的处理到位,群众满意;村级 经济落实的原因分析到位,找准了致富门路。领导小组再按20% 的标准进行抽查,对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人要说 明原因,该工作组不准撤回,直到工作到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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