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八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头一年,也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十分关键的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增强各类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增强广大基层群众依法自治、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为建设和谐湘潭、实施富民强市战略、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奥运会在我国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改进方法、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增强实效上下功夫 (一)以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大力加强、改进干部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 1、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为提高其依法执政水平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认真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年度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辅导制度,逐步以法制讲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主要形式。每年组织中心组学法不少于3次,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项制度”。积极争取组织、宣传、人事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指导。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法律素质考察、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等“三项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可操作性,确保这些制度措施成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3、突出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要调动各部门、行业积极性,切实加强部门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各类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重点单位,在统一参加全省干部年度学法和考试的同时,还应根据自身实际大力开展岗位学法活动。 4、全面改进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拟于9-10月份,全县举行包括县级干部在内的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今年干部学法考试要尽量克服形式主义,力求实效。为此,将在考试的方式方法、内容题型、组织安排、考前辅导、答案公布、成绩发布与应用、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出较大改进,使干部学法考试真正达到促进和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目的和效果。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健全干部学法档案。 (二)深入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5、扎实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按照司法部的部署要求,把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指标,落实措施责任,动员各方力量投入活动,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热潮。 6、重点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司法部、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继续抓好农村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培养村级法制宣传骨干。进一步落实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精神,凡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部门、行业、场所和用人单位都要建立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多渠道、多层次的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提高其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普法教育,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继续统一组织开展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做好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完成全部发送任务,并组织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努力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7、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坚持发挥中小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同时,举办好各县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辅助作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组织监所服刑劳教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以统一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为契机,掀起教育活动高潮。 8、继续开展城镇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城镇居民学法用法工作,建立政府统筹规划、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主导、社区组织具体实施、社会各方参与支持的组织协调机制,积极利用志愿者队伍,在城镇社区推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举措,并实现活动的经常化。大力支持和引导社区开展法制文艺活动,使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更加丰富多彩。继续做好《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六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 9、积极做好各种群体性事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基层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多发现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主动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以合法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年内,各乡镇要继续以司法行政专项维稳活动为契机,建立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为主、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的针对群体性事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应贴近普法重点对象,贴近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和主战场,贴近我县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贴近社会矛盾集中和积累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相结合,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牢固长效的普法阵线。 10、要大力加强法制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部门,充分发挥公共媒体和新闻报道引导社会舆论的独特优势,切实增强公共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对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社会责任感,端正指导思想,切实加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度。充分利用好县电视台《法制天地》栏目平台和县网站、湖南法治网湘潭县站等各类主流媒体并常年开设法制宣传品牌栏目,切实加强法制新闻宣传报道,每季度,召开法制新闻座谈会。协商重点宣传内容。 11、巩固和加强城乡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在全县广大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开展法制宣传、加强自我教育等;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同时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扳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二、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城乡基层依法自治方面下功夫 12、认真总结推广首届“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工作经验。切实加强指导,协助各单位党组进一步抓好创建活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成效,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扩大活动影响,力争在推进我县依法执政方面探索出新路子,促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总体水平。 13、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全省第三批“窗口单位”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引导各创建单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各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落实《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继续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创建活动注重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共同参与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4、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样板,以点带面,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进一步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试点工作,引导基层政权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做好我县的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加强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拟于二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务请各乡镇在四月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便及时迎接省依法治省办。 检查下半年,在认真总结上述三大创建活动情况和其他依法治理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推广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三、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的整体效能,在加强自身建设、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部门协调合作上下功夫 15、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要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不断加强具体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改善硬件设施,理顺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充分发挥办事机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16、强化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督查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发挥相关领导和依法治理督查团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全面或者专项督查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平衡开展。 四、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在增强素质、壮大力量、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17、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培训和锻炼。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抓好各单位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等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提高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的技能,为实现“五五”普法目标奠定基础。县依法治县办将于三季度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 18、建设好、运用好普法讲师团队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充实、扩大讲师团队伍。提高师资水平。各单位要加强与普法讲师团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工作会,及时总结交流情况,并为讲师团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做好各项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进程中的知识传播、政策导向和理论支撑作用。 19、积极扶持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为骨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的人士包括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编出法制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居(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制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