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塘区2006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2006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促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创建“平安岳塘”,“文明岳塘”,“和谐岳塘”促进全区“三区,三线,三业”协调发展,加快富民兴区跨越步伐,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一.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 1.结合实际,切实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将根据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决议,联合制定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并报区委,区政府批转实施。同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各乡,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好本地区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各部门要认真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系统今后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 2.推介经验,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区拟于二季度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动员和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传媒,开辟固定的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以及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面临的大好机遇,扩大宣传的受众面,确保“五五”普法深入人心。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市,区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在区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年内开展的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推动“一学三讲”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适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骨干的培训,适时举办好普法骨干培训班。同时要切实做好《“五五”普法2006年读本》的发行工作。 2.深化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潭市治字[200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开展依法办事述职,征文活动;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参加法制培训,依法办事情况和年度统考成绩等。四季度,区依法治区办将组织全区干部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继续深入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今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将对去年首批创建活动单位予以命名表彰。为进一步巩固成果,第一批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区物价局,昭山乡)要严格对照开展创建活动的10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与措施。一是继续深入抓好在校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两个阵地”和“三支队伍”的建设。要进一步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学校青少年法律知识课堂教育宣传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好在校青少年定期参观法制教育基地。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落实好教学师资,计划,课本和课时,切实提高在校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水平。要切实发挥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法制报告团,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队伍的优势,建立全区统一的法制副校长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制度,强化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任务和作用,确保形成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调研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智能作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创建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控制和减少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4.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创建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的新的学法用法机制,积极研究探讨和组织部署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措施。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与联系,摸清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情况,要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年内,省依法治省办将组织编写《进城务工人员普法简明读本》,各地要做好免费发送工作。 5.结合文明城市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社区“十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一支义务法制宣传队伍,一个治安巡逻组织,一个调解组织,一个法律联系联系单位,一个帮教组织,一套法制宣传资料,一套法制宣传挂图)建设,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在“12.4”期间,组织全区干部进行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考试考核工作。要结合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深入组织实施法律服务,法律资料,法律援助,法律帮教等“四进社区”活动。 三.扎实推进各项依法治理工程 1.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规范办案,维护程序公正”活动。针对当前司(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遵守法定程序的意识淡薄,程序不规范乃至违反程序规定的现象,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今年上半年开始,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依法规范办案,维护程序公正”活动。各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门的检查清理和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办案程序制度,规范办案手段和方法,提高司(执)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强化对司(执)法程序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坚决撤消各种于法不符的办案规则和措施,认真纠正因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的各种错案,严肃处理相关典型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继续推进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考核评议的内容和程序,拓宽监督渠道,把系统考评和社会评议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的奖惩;要把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基层,并紧密联系实际,把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与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整体的法治化水平,切实解决司(执)法领域的突出矛盾,纠正司(执)法活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要积极探索并建立起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该项工作的持久开展,取得实效。下半年,区依法治区办将协助区直相关部门对全区开展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进行汇报讲评,树立并推广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先进典型。 3.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十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一支义务法制宣传队伍,一个治安巡逻组织,一个调解组织,一个法律联系联系单位,一个帮教组织,一套法制宣传资料,一套法制宣传挂图)。各乡镇要进一步指导村级组织完善管理制度,充实有关内容,积极开展相关活动;要结合新农村创建联点活动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试点单位的做法和经验,要求各乡镇内完成“十个一”工程建设面积达到100%。二是由区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试点工作,为下步组织开展全省集中清理,修订活动摸索经验。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对照创建活动的就条标准,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切实加强指导,确保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4.继续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将命名表彰第二批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并对继续推进创建工作作出部署。为此要求: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获得命名的基层执法单位为典型,上半年组织召开好经验交流会,在本系统范围内进行推广。二是要按照《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区直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窗口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坚决撤消不合格的示范窗口单位,切实发挥示范窗口单位在依法,公正,文明执示中的表率示范作用。三是拟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区直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5.组织开展对矛盾多发领域的专项依法治理。针对当前劳动纠纷,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突出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实际,年内,根据省市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关系和依法规范征地拆迁两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国土,规划,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要本着增强劳资双方和征迁各方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的原则,切实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能,做到依法办法,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遏止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1.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2.切实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要明确职责,充实人员,提高素质,改进方法,切实发挥领导和办事机构在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健全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充实加强办公室人员力量,增加必要的工作经费,改善必要的办公条件,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培训,考试等事项的纪律和规定,认真落实重大法制宣传活动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普法经费,自我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的现象,努力增强工作实效性,维护办事机构的良好形象。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激励,监督机制。尝试建立并推动地方法治环境评估措施,以此探索检查和衡量各地,各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科学方法,形成法制建设的调查评价体系,系统,深入地揭示各地,各部门的法制化进展。同时反映与法治环境相关的社情民意,促进各地,各部门明确法制建设的各项基本任务和目标,增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管理法制化的责任感。结合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课题,区依法治区督查团将适时开展调研督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