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则无效。
六、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
七、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产生会议纪要,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
UGGクラシックロキシー5810 激安 ブラック - www.ugg-hom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