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大通湖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获悉,该区为期一个月的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完成。近段时间,大通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经办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违法违规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服务机构规范运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控制度,更好地维护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安全。
7至8月份,该区各医疗机构集中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区医保所在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控制医疗费用总额,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都能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病历、处方、医疗文字书写清晰、准确、完整、医疗资料保存完整,并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无挂床、分解住院,严格落实首诊制,杜绝冒名顶替发生。各医疗机构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了医保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从督导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档案管理、病历书写还不够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该区医保基金管理部门要求各医疗机构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入手,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医保资金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平稳运行。(胡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