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社会稳定。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的大局,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结合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各乡、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考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把安置帮教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各负其责、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领导,周密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落实好。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经常性组织、协调、督促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和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控制度
1、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
各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对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录入服刑在教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并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向监所反馈。对核实成功人员,联系其家属并制定帮教计划;核实失败人员,注明失败原因及可能去向;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及时与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联合进行核实。对于服刑在教期间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及时通报所在监所。各安置帮教工作站要每天对管理软件信息内容进行必看必督必查,确保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2、加强衔接,对重点人员和三无人员落实必接必控措施
对于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刑释解教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人员(三无人员)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由乡(街道)在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之日派人将其接回,公安派出所将此类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制定管控方案。责任区民警和安置帮教站工作人员在此类人员被接回后要立即与其见面,全面了解情况,签订帮扶协议书,落实帮扶措施,进行重点管控和帮教,确保重点人员和三无人员衔接率达到100%。
三、落实常规及特殊时期管控教育工作
1、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特别是在节假日、政治敏感期、国内外重大事件和多种因素有可能导致地区不稳定时期,要采取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对抗情绪,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
2、掌握现状,摸清底数。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所有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摸清其思想动向,做好家属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教育,对思想不稳定和无固定居所的刑释解教人员,要积极追踪,并安排专人负责布控,严防其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期间借机滋事。
3、进一步落实分类管理和教育。按犯罪类型、教育改造评估结果、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的意见、邻居的反映、平时交友往来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对不同的管理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完善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一旦发现刑释解教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互相通报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与务工所在地安置帮教组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动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1、各司法所都要按照规定,充实完善各种台帐资料。包括刑释解教人员登记表、帮教计划、帮教协议、帮教对象谈话记录、季度考察小结等,做到一人一档,形成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继续扩大、加强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社会帮教队伍,或建立专职社会工作者机构和队伍,建立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教制度,与刑释解教人员结对子,开展帮教工作,真正发挥社会帮教职能和作用。
3、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各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宣传,要让全区各行各业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一旦生活无着落、心理失衡、则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
4、加强调研工作。各安置帮教工作站和成员单位要立足实践,对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从而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