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报销40元的门诊费用了。9月13日,很多获知这一消息后的参保城镇居民奔走相告。
嘉禾县现有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49674人。为了让更多的参保人群受益,嘉禾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城镇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工作,局党组进行多次专题研究,将其纳入民生100工程任务,督促抓好落实。
为确保民生100工程任务顺利完成,确保惠民资金落实到位,嘉禾县人社局组织力量对参保人员进行摸底和测算,决定安排参保人群每人享受门诊统筹费40元,累计统筹费用达200万元。此项民生工程通过报请嘉禾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后,于2011年9月13日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三家联合下发了嘉人社发[2011]19号关于印发《嘉禾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办法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