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杨跃涛组织召开中心城区土地实施有计划供应的专题会议。市长助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杜建国,市政府副秘书长谢梅成,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建投资公司、市国资委、市城市信用社资产办、资阳区政府、赫山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跃涛对中心城区土地实施有计划的供应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工业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保障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的要求和我市实际,从今年起,中心城区土地实施计划有序的供应。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克服困难,严格按土地供应计划要求执行。
二、中心城区土地计划供应的基本原则是:指令性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指导性计划供应工业项目用地;保障性供应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2010年土地供应计划,土地供应计划正式批准后要在媒体上公布,并由杜建国同志接受媒体采访。今年经营性用地总量控制在900亩以内,其具体供应项目和时序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各相关单位研究确定;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用地按项目实际需要供应用地。行政划拨用地一律凭相关立项等批文供应用地。市政府将严格中心城区土地计划供应的审批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市国资委管辖的土地除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用地纳入计划供应外,其他需要处置变现的土地一律由市城建投资公司收购。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和市城市信用社资产办未列入计划供应的,需要处置变现的土地,由市城建投资公司按基准地价收购,增值部分按2:8分成,或由双方协议收购,由相关区或市城市信用社资产办提供熟地。东部新区、益宁城际干道两厢、纯农贸市场和物流园等项目供地实行计划单列。市委、市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相关合同供应用地。工业项目用地性质原则上不能变性,确需变性的由市政府严格把关和审批。(李伏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