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打击校园车辆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广大师生安全,自10月10日临武交警大队联合临武县教育局对全县校车开展了整治行动以来,大队共排查了全县30余台校车,查处校车超员4起,其它违法行为20余起。
从10月10日起,交警大队联合教育部门重新对辖区216所中小学校、36所幼儿园的校车拥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查确定了全县校车和驾驶人的数量、车辆载客人数、运行时间等基本情况,并认真核对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台帐进行补充完善。
排查过程中,对未按规定喷涂外观的车辆一律要求在秋季开学前完成外观统一标识,对未按规定喷涂外观的校车在秋季开学后禁止上路,并严禁校车在暑期从事非法客运。严禁无校车标志、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状况差和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同时,车管所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对校车驾驶人有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近3年内无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的方允许驾驶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