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化县人民法院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获得了安化县委和县人大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120件,审结2011件,结案率达94.9%。
刑事审判维稳定。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24件,判处罪犯516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是始终将打击重点对准杀人、伤害、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竭力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着重教育与挽救,尽量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涉林犯罪,积极推行刑事处罚与恢复植被相结合的改造方式,督促失火犯想方设法恢复山林植被,有效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动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四是加强缓刑罪犯回访帮教工作,对缓刑期内的72名缓刑罪犯逐一进行回访帮教,取得了无一缓刑罪犯在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优异成绩;五是坚持刑事审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年组织两次对盗窃犯罪和涉毒犯罪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印制盗窃、涉毒两期专题布告2000份,张贴到全县每个乡镇,威慑了违法犯罪,提高了法治意识。
民商审判求和谐。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607件,诉讼标的达8277.5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一是围绕案结事了目标,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促成纠纷双方握手言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全年共调解撤诉结案1167件,同比增加442件,增长61%,调解撤诉率达59.3%,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影响广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县教育局综合楼损害赔偿案、外贸大厦租赁案成功调处,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围绕服务大局目标,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大力开展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年深入县域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服务20余次,解答法律疑难、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稳妥处理了一大批婚姻家庭、人身损赔、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并及时提出了有关司法建议和法律咨询意见。
行政审判促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行政审判的主题,在审判中,该院努力寻求行政争议双方的利益衡平点,努力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2件,同比增长127.8%,审结80件,同比增长122.2%,协调率达79.7%。同时,该院积极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权威。全年共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4件,同比减少42.1%,其中112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特别对计生、国土、房产等非诉行政案件采取专题审查、专项执行,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当事人拘留10人,罚款5人,并配合行政执法宣传5次,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姚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