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的制度规范作风建设
汉寿县司法局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制度的创新和巩固,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一手抓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使全县司法行政干警作风建设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年初,该局重新修订完善了《学习强能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20余项涉及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党务工作管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管理的制度和规定,把廉政建设、机关管理、执法责任制、业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具体细化,使全体干警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作风建设。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中规定警用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加油。从爱护干警出发,局拨付专用经费,将省厅下发的17台警用摩托车全部收回统一上户办照。在公务接待制度中规定公务接待费包干到各股室、包干到个人。今年以制度的形式,控制在15万元以内,比去年有明显下降。截止5月下旬,全局公务接待费没有超过2万元。在票据的管理上规定司法所每办结一个案子,都要到局财会室统一交钱领取票据,杜绝了打白条和虚开票据现象。在队伍建设上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改变了历年评选先进靠投票、带照顾性质的方法,创新为分块、分层次,严格实行目标管理,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处中心、基层司法所都分别有详细的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对每名干警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了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出现举报查实的,当月被评为不合格岗。 通过实行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全局干警精诚团结、求真务实,在摸实情、办实事、出实绩上花力气,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全局上下呈现出一派争先创优、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汉寿县司法局 李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