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记者杨荣国通讯员刘小满翦浩)5月10日,家住武陵区河洑镇的毛某因酒后寻衅滋事殴打办案民警,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5日。
5月9日晚上8时左右,在市城区洞庭大道市人大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的士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董某受伤。接警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正在家中喝酒的董某的朋友毛某闻讯后,邀了3人赶到事发现场,企图帮助董某处理事故。
赶到现场后,毛某等人趁着酒劲大喊大叫,企图阻止民警依法拖走事故车辆。办案民警耐心地向其宣讲法规和处理程序。毛某等人不但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还仗着人多势众与办案民警谈条件,最后竟然出手殴打办案民警,造成一名民警手臂被打伤、衣服被扯破。最后,赶来增援的民警将毛某等人带到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