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双溪镇地处洪江市郊区,社情复杂,是各类社会矛盾的交会点和纠纷冲突的高发区,双溪司法所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治理,实现三个转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由传统型调解向依法调解转变。传统型调解往往缺少法律依据,也很难达成和解协议,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司法所深刻认识到只有法才能说服群众,只有法才能指导民间纠纷的调处。
二是由直接调解向间接调解转变,由过去司法所直接参与调处纠纷向指导各村调委会开展调解工作转变,强化对调解工作协调指导职能,协助村调委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调解、帮教等工作制度,指导各村调委会深入开展工作。组织各村、调委会集中对积存纠纷、重大纠纷进行排查和调处。
三是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实现了大调解、大服务的目标,镇调委会认真贯彻洞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与重要时期、敏感时期排查相结合,快调速处,使会镇的矛盾纠纷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