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叫陈新忠的民警引起了笔者的注意,陈新忠认真填写了献血表格、进行化验,确认身体健康后,伸出手臂,等待着抽血。当看到他的献血经历以及他对献400毫升血液的要求时,采血工作人员关切的建议他献300毫升就可以了,但是陈新忠仍坚持献400毫升,并笑着说:我身体好,多献点血没什么,义务献血是社会互动的献爱心活动,我们的血将流进那些受伤的急需挽救生命的老百姓血管里,如果我们一旦有伤病,老百姓的血又会流到我们的血管里,这才真是骨肉相连,血脉相通啊!面对陈新忠的执着,采血工作人员也感动了,并满足了他的要求。想到自己献的血将输到和自己血型相同的病人身上去,能挽救人民群众的生命,油然产生有一种幸福感,使命感,满足感。陈新忠同志良好的警容风貌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得到了现场医护人员的一致好评,这种舍己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正是娄底公安精神的有力诠释。
原来,自娄底市公安局局下发《关于落实201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的献血通知后,巡特警支队四大队的巡逻民警陈新忠积极主动,踊跃报名参加献血。但是,大队领导考虑到他已经连续两年献血,且作为一名车组长,责任重大,又时常要彻夜上班,工作的繁重以及怕他身体吃不消的担心,因此大队领导没有把他的名字报上去。然而,固执的陈新忠依然凭着一腔热血,凭着心系人民的赤诚情怀,以为社会尽一份责任的实际行动,加入了献血队伍。
400毫升血液,在众多的献血者当中也许是微不足道,但是,陈新忠同志的这种爱心、这种奉献精神,以及他作为一民人民警察的赤诚,是值得我们称颂与学习的。他用一个无偿义务献血者的情怀再次为娄底公益事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了巡特警队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