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2008年12月4日,湖南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批准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指出,根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审批办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总是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同意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