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联动显成效 化解矛盾促和谐
2008年6月2日下午5时许,涟源市金石镇椪田村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死者贺清秀(女,69岁)被支书刘健太家的围墙倒塌砸伤致死。死者家属与支书刘健太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事态极有可能激化。常林管理区获此信息后,一边向镇里汇报情况,一边组织7名干部赶到死者家控制事态,并着手调解此事。直到凌晨,尽管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双方对责任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 6月3日,金石镇迅速启运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由驻该村的镇领导吴细忠牵头,司法所、派出所、常林管理区、椪田村调委会共同组织工作组调解此案。经勘察现场及向第一时间赶到救人的两名群众核实,得知一是死者贺清秀出事前,并没有直接目击证人看到围墙是如何倒塌的;二是死者系后脑撞在水沟的基石上致死,当时死者身上有一个木梯压着,死者和木梯均被围墙砖头覆盖,且死者头部上方发现一只被砸死的猫仔。 调解时,双方对围墙如何倒塌一事也是各持已见:死者家属称围墙系危墙,死者是扛着木梯准备去屋后的二楼拿草喂牛,在围墙边路过时,围墙突然倒塌致死,并恰巧将一只路边的猫仔砸死,支书刘健太要负全责;支书刘健太则称死者是找着木梯架在围墙上翻过围墙抓猫,抓到猫返回时,围墙倒塌砸死,因此,自己不负任何责任,仅出于人道主义进行适当的补偿。 鉴于此种情况,工作组商定工作思路:围墙如何倒塌无法认定,但死者确系围墙倒塌砸死,围墙所有权人未尽到管理和维修的义务,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都应当进行适当的赔偿或补偿。因此,此案的焦点就是赔偿金额多少的问题。随后就该思路征求双方的意见,双方均同意撇开责任大小的问题,只讲赔偿金额的多少。 直到凌晨1点,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支书刘健太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9000元整,并于6月4日中午12点前将赔偿款项一次性付清。 6月4日,经司法所及常林管理区督促,该赔偿款已履行到位,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涟源司法局王东红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